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學會名稱:深圳市資產管理學會 (Shenzhen Asset Management Institute)。
第二條 本會性質:由本市各企事業單位團體和個人自愿組成學術性地方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深圳市資產管理學會的宗旨是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通過專業上的精益求精和誠信。專注于凝聚資產管理行業的共識,促進資產管理行業價值鏈不同環節之間的合作,推動深圳市資產管理行業與全國、以及海外同業之間的交流,發揮市場與政府、機構之間的橋梁作用,為深圳市以及中國的資產管理行業發展提供專業智力支持。建立并保持最高標準來促進資產管理行業的利益。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深圳市社會科學聯合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東路華凱大廈四樓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學會的業務范圍
(一)組織會員積極參加資產管理方面的學術科研活動,組織推動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總結交流推廣資產管理學術成果。
(二)組織資產管理課題調研和專題研究.
(三)組織資產管理理論和專業知識、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資產管理從業人員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
(四)學習宣傳貫徹有關政策及法律法規,支持和維護相關單位及個人的資產權益。
(五)組織國內外考察、進修、講學等多種形式的交流活動,加強與國內外學術團體和資產管理工作者的友好交往,提高資產管理的專業技術水平。
(六)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資產管理研究簡報、學術刊物、專著,組織資產管理信息交流。
(七)從事業務主管單位委托的其它學術研究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入會條件:擁護本會章程,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一)有加入資產管理學會的意愿。
(二)在資產管理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單位會員:從事資產管理工作的設計、科研、咨詢、教學、管理等單位以及相關學術團體,可申請為本會團體會員。
個人會員:從事資產管理的從業工作者或管理人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本行業工作三年以上者,均可申請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單位會員:單位提出申請,提交入會申請書,本會秘書處審核,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發給團體會員證。
個人會員:個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或兩名會員介紹,提交入會申請書,本會秘書處審核,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資產管理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資產管理學會的活動;
(三)獲得資產管理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資產管理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單位會員可享受(二)、(三)、(四)、(五)項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以下義務
(一)執行資產管理學會的決議;
(二)維護資產管理學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資產管理學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資產管理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交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誰拿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的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 2/3 以上的代表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 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深圳市資產管理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 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應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資產管理學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
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七)、(八)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 2/3 以上常務理事會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 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資產管理學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資產管理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 62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資產管理學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資產管理學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條 資產管理學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提名副秘書長,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三) 代表資產管理學會簽署相關文件;
(四)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 資產管理學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準的業務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資產管理學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經費。
第三十一條 資產管理學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資產管理學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資產管理學會配備具有兼職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資產管理學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資產管理學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資產管理學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條 對資產管理學章程的修改,須以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 深圳市資產管理學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度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 資產管理學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 資產管理學會終止會議必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 資產管理學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資產管理學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 資產管理學會終止后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資產管理學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 年 月 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深圳市資產管理學會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資產管理學會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下載學會章程